三大类别,2019台北设计奖作品征集开启

2019-05-05  5003 分类:设计资讯

三大类别,2019台北设计奖作品征集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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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台北设计奖

台北市政府规划办理「台北设计奖」,以「Design for Adaptive City:为不断提升的城市而设计」之精神,不断的向全世界热爱创意、设计的人士形塑「设计台北、梦想台北」的城市品牌意象,并公开征选杰出国际设计作品,打造台北市成为创意设计汇流平台,藉以发掘具商机潜力的创意设计、鼓励社会设计意涵, 主张设计使人类生活更美好更便利。

台北市政府致力于将台北市打造成为一座具有设计远见的城市,更鼓励设计师们反思设计的意义,把设计当成解决问题的工具,透过设计思维,解决社会大众以及社会或城市必须面对的问题,进一步展现台北设计奖「为不断提升的城市而设计」之精神。

注:2008~2011 年为台北工业设计奖,2012 年起更名为台北设计奖。


二、办理单位

(一) 指导单位:台北市政府

(二) 主办单位:台北市政府产业发展局

(三) 执行单位:财团法人中国生产力中心

(四)  合作单位:(依笔划顺序排序)

1.中华平面设计协会

2.中国台湾工业设计协会

3.中国台湾室内设计协会

4.中国台湾美术设计协会

5.台湾海报设计协会


三、参赛资格

1.全世界对设计有兴趣者皆可参赛。不限个人或团体。团体参赛以 5 人为限,以其中 1 人为代表人完成报名。

2. 参赛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且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以后创作完成之作品。


四、参赛类别

分为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以及公共空间设计三类。

(一) 工业设计类

工业设计类指可供量产之工业产品设计,包含一般与数字应用、交通工具设计、设备仪器设计、生活及家居用品设计、资通讯及家电产品设计及其他类等。

(二) 视觉传达设计类

视觉传达设计类包含数字平面创作、识别设计、海报设计、包装设计及印刷设计(含数字印刷)等。

(三) 公共空间设计类

提供公众使用的开放空间、政府建筑及部分私人建筑等。


五、参赛时程


活动项目


日期


说明


报名开始


4 月 18 日(星期四)


在线报名 http://www.taipeidaward.taipei/


报名截止


7 月 18 日(星期四)


台北时间 23:59(GMT+08:00)截止



在线初审


7    月 23 日(星期二)至


8  月 13 日(星期二)



入围名单公布


8 月 16 日(星期五)


将于官网公布


决选作品缴件截止



9 月 16 日(星期一)


1. 台北时间 17:00(GMT+08:00)截止。


2.  收件截止日期以寄达时间为准


3.  寄送或亲送妥善包装之作品至财团法人中国生产力中心「2019 台北设计奖工作小组」,新北市 221 汐止区新台五路一段 79 号 2 楼。


4.  工业设计入围者缴交作品模型、视觉传达设计入围者需缴交海报或实体设计作品、公共空间设计类入围者缴交作品模型或 3D 动画。


决选评选


9 月 25 日(星期三)



颁奖典礼


11 月 1 日(星期五)


1.  得奖名单于颁奖典礼当天并同时于官网上公布。


2.  颁奖典礼日期为暂定,办理地点另行公告及通知。



*主办单位保留上述时间地点变更之权利,请以网络公布为主。


六、报名费用:免报名费。


七、参赛程序


(一)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


1. 参赛者请至本竞赛官网(http://www.taipeidaward.taipei/)取得个人账号。依规定填写报名数据  完成后,系统将自动寄发「账号确认通知」至报名者之电子邮件信箱。为使数据传送无误,请于报名时填入经常使用之电子邮件信箱,执行单位将以此信箱传送比赛相关消息。


2. 参赛者取得账号后,可于报名截止日前,自行登入,上传档案。上传档案一律为 jpg、png、bmp 文件格式,尺寸小于宽 1190x 高 840 像素 3MB 以下。请留意作品不得标示创作者姓名、公司名称或其他影响评选公正性之代号,违者取消资格。


3. 参赛者上传作品电子档案、创作理念说明及同意「知识产权声明」,即完成报名程序,系统将自动寄发「报名成功通知」至报名者之电子邮件信箱。


组别


各类规格


工业设计类


视觉传达设计类


公共空间设计类

 

网络报名阶段


在线缴件


文件上传


1. 一律采取在线注册,取得系统序号,完成报名。


2. 上传作品创作理念 500 字以内(以英文为主、其他语文为辅)。


3.  上传作品名称,请以英文为主,其他语言为辅

 

图档上传


1. 上传作品不同视图图档(3张为限),请自行压缩,格式可为 jpg/png/bmp


2. 尺寸:宽 1190x 高 840 像素,解析度 72 dpi 以上, 单一图档请勿超过 3MB


1. 上传作品系列图文件(3 张为限),请自行压缩,格式可为 jpg/png/bmp


2. 尺寸:宽 1190x 高 840 像素,解析度 72 dpi 以上,


单一图档请勿超过 3MB, 并请保留原始档


1. 上传作品不同视图图档(5张为限),请自行压缩,格式可为 jpg/png/bmp


2. 尺寸:宽 1190x 高 840 像素,解析度 72 dpi 以上, 单一图档请勿超过 3MB



注意事项:请留意作品图文件解析度是否足够,能供评审了解作品内容及让设计概念完整呈现。


(二) 初复选


为减少纸张油墨印刷以及邮寄空运的资源浪费,以e化平台进行收件及初复选之评选,参赛者无需寄送实体裱板。


(三) 决选:


皆采实体作品审查,各组缴件详细规格如下:


竞赛类别与缴件规格说明


各类规格 组别 工业设计类 视觉传达设计类 公共空间设计类

入围通知


决选缴件 作品缴交

1.       已经商品化作品缴交实际成品。


2.       未商品化之作品缴交 1:1或等比例缩小之实体模型。缩小模型之尺寸需于 40 x


40 x 40 (cm3) ~ 100 x 100


x 100 (cm3)之总体积范围内。


3.       概念化作品缴交各切面之


3D 动画。


1.      海报设计类可缴交原作品, 以 3 张为限。


2.      识别设计、印刷设计及综合印件类作品,大小需介于


36.4 cm x 51.5 cm ~ 180 cm x 120 cm 间,以 3 张为限。


3.      可缴交实品。


1.     作品海报大小需介于 36.4 cm x 51.5 cm ~ 180 cm x 120 cm 间,以 5 张为限。


2.     缴交 1:1 或等比例缩小之精密模型。缩小模型之尺寸需于 40 x 40 x 40 (cm3) ~ 100 x 100 x 100 (cm3)之总


体积范围内。或以 3D 动画呈现。


光盘缴交

1.       作品文字说明(500 字以内,英文为主、其他语文为辅)。


2.       作品原始图文件(需含使用说明与使用情境,张数不限、300dpi、格式


jpg/png/bmp)。


3.       设计者照片(1 张为限) 。


4.       作品模型规格(包含模型材质、长宽高尺寸及制作成本费用说明) 。


5.       可使用影片呈现作品使用情境说明。


1.        作品文字说明(500 字以内,英文为主、其他语文为辅)。


2.        作品原始图文件(张数不限、300dpi、格式


jpg/png/bmp)(包装设计 需含使用说明)。


3.        设计者照片(1 张为限) 。


4.        可使用影片呈现作品使用展示相关情境说明。


1.      作品文字说明(500 字以


内,英文为主、其他语文为辅) 。


2.      作品原始图文件(需含使用说明与使用情境,张数不限、300dpi、格式


jpg/png/bmp)。


3.      设计者照片(1 张为限)。


4.      作品模型规格(包含模型材质、长宽高尺寸及制作成本费用说明)。


5.      可使用 3D 动画呈现作品空间情境。



八、评选作业


(一) 评审团组成原则:


1.由主办单位依照竞赛类别遴选国内外专业人士组成。


2.每个类别的国际评审团(初选 7 位,决选 5 位)专业人士组成,并来自两个以上不同洲际与国籍。


3.若评审生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克前来,主办单位保留更换评审团人选的权利。


4.主办单位需提供评审团之权利与义务的说明文件。


(二) 评审方式


1.资格审查:针对参赛作品进行包含资格、缴件数据齐备与否、作品格式符合规格与否等审查。


2.初复选:为减少纸张油墨印刷以及邮寄空运的资源浪费,以 e 化平台进行初复选评审,评审团依照参赛者所提供之作品档案为依据,主办单位需将所有符合资格的作品档案提交给评审团。初选阶段


将遴选各类别 10%~15%进入复选,之后再各选出 17~23 件作品晋级决选。


3.决选:工业设计类以实品、模型或 3D 动画图面进行评选;视觉传达设计类以原作品或符合规范尺寸之海报输出进行评选,公共空间设计类以模型或 3D 动画及符合规范尺寸之海报输出进行评选。


4.最佳人气奖:针对入围决选作品票选,每人每类别最多可投 1 票,各类别得票数最高的作品将获得「最佳人气奖」。


(三) 评审标准


评分项目


说明


创意性


l  设计创意与原创性


技术性


l  技术应用成熟度及作品功能性、材料、技术等


l  决审模型精致度


应用性


l  作品运用新材料降低污染、解决日常生活问题


l  方便使用者使用


l  商品化程度


艺术性


l  作品美感表现



九、奖项


1.主办单位确保评选过程皆在公平公正的流程中进行,且不得影响评审团的评选过程。


2.当评审团的评选为最终决定后,将不依任何第三者介入评审与参赛者而改变,且参赛者与评审团皆同意此评选过程。


(一) 奖项奖金


竞赛总奖金新台币 380 万元,各类组奖项如下:


类别


奖项


工业设计类


视觉传达设计类


公共空间设计类


台北市长奖(新台币 60 万元)


共 1 名


金奖 (新台币 50 万元)


1 名/组;共计 3 名


银奖 (新台币 20 万元)


1 名/组;共计 3 名


铜奖 (新台币 15 万元)


1 名/组;共计 3 名


ico-D 特别奖(新台币 1 万元)


--


1 名


--


IFI 特别奖(新台币 1 万元)


--


--


1 名


社会设计奖 (新台币 15 万元)


共 1 名


应用精进奖 (新台币 15 万元)


共 1 名


通用设计奖 (新台币 15 万元)


共 1 名


评审团推荐奖 (新台币 1 万元)


5 名/组;共计 15 名


最佳人气奖 (新台币 1 万元)


1 名/组;共计 3 名


厂商赞助奖


视厂商赞助状况调整


优选


预计每组若干名


说明:


1.台北市长奖、各类组之金银铜奖、特别奖、社会设计奖、应用精进奖、通用设计奖及评审团推荐奖


皆颁发奖座及奖状,最佳人气奖、厂商赞助奖及优选则颁发奖状乙式。


2.各奖项得经决选评审会议视参赛作品水平议定「从缺」或「调整」,亦得由决选评审会议决议更动奖   励与奖项名称。


3.主办单位及赞助单位保有调整厂商赞助奖奖项数量之权利。


4.所有得奖者将公布于专属网站上,以提供厂商进行设计合作案之相关洽询。


(二) 特殊奖项说明


1.台北市长奖:以台北市为设计服务目标,就城市发展、市民生活及公共服务等层面,提出对用户最具影响力,让城市永续性进步的设计创意提案,呈现方式不限纯概念规划或实际已经执行之方案。注:本奖项就上述定义从所有参与决选的作品中进行评选。


2.社会设计奖:以创造公众利益为前提,在有限的资源条件下,利用设计思考来发掘社会亟待改善的议题,以设计方法为核心,解决人民、社会或城市必须面对的问题,并发挥设计的影响力。


3.应用精进奖:作品能突破旧有框架,利用创新材料、简化工序、强化应用性的精进来创造商品化的价值,进而改善生活。


4.通用设计奖:设计作品必须能让大众通用化使用,除了考虑不同年龄层、身障者和其他弱势使用族群,也顾及一般人的使用情况及需求所设计的产品或环境;以共融之精神,在合理范围内能让更多人使用或获得,而不须特别调整。


十、注意事项

(一) 本设计活动有关参赛报名、获奖之展览及专刊刊登皆不另收取费用。

(二)  所有参赛者,无论身分(学生,专业设计师或社会人士),皆需遵守本竞赛所有条文规定,并平等享有获得奖项/奖金的权利。

(三) 关于参赛者

1.参赛作品之知识产权属参赛者所有。

2.参赛者须配合提供其创作之详细图文资料,作为日后报导与展示之用。

3.在正式参赛前,若作品有在公开场合展出的可能,参赛者须自行确认并保护其作品之知识产权。

4.获得台北市长奖、各类别金、银、铜奖、社会设计奖、应用精进奖、通用设计奖项之作品,所缴交之模型(或实品)所有权移转台北市政府。

5.本竞赛协助国内得奖作品申请中华民国之知识产权服务。

6.所有的作品皆为参赛者的自主监督下完成。

7.参赛者同意遵守由主办单位决定的比赛规则,并接受评审团的决定是最终决定,同时没有其它关系人介入评选过程。

8.参赛者需为相关的审查和展览,提供一切合理的信息和实际生产的样品(如果需要)。

9.参赛者充分了解主办与执行单位对于归还作品等相关规定。

10. 参赛者充分了解有关比赛所提供的信息是正确且完整的,参赛者所提供的任何个人信息,将按照主办单位的隐私政策进行使用

11. 参赛者充分了解他们的报名数据,图像和与任何宣传素材,可以由主办单位在竞赛中规划的项目中

(如各种宣传、巡回展览、出版或委托出版等)使用。

12. 参赛者在报名与提交作品时,充分了解竞赛简章的所有内容。

13. 最佳人气奖票选活动,相关注意事项将另行公布于官网上。

14. 请自行负责寄件作品运费和缴纳通关时所产生之所有费用。为避免进入台湾海关时间较长,影响作品到达时间,参赛者于寄件时勿将作品价值填写超过 50 美元。

15. 参赛者请按照要求规格提供设计作品;并请详阅竞赛简章,同意遵守简章及细则所有之规定。

16. 为避免运送过程中损坏,参加决选之模型及作品请自行将作品包装保护,若因包装保护不当造成运送过程中损坏,主办与执行单位恕不负担相关责任。

17. 参与决选之作品(除台北市长奖、社会设计奖、应用精进奖、通用设计奖、各类别金、银、铜奖获奖作品将不返还参赛模型及作品),于竞赛年度相关活动完成(约 12 月)后将安排模型及作品返还作业,提供寄回与现场领取两种方式,确切时间与地点将另行公告。

18. 请务必选用可重复拆装之运输包装材料及保护作品之支撑结构,在安排参赛模型及作品寄回与开放现场领取的过程中出现损坏情形,主办与执行单位恕不负担相关责任。主办与执行单位仅负责一次返还寄送费用,如因参赛者国家海关、寄送未收、提供错误地址之非主办与执行单位造成之退件因素,再次寄送相关费用将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19. 为方便国际评审进行甄选作业,每件参赛作品需填写英文的作品说明,供评审委员参考。

20. 作者需于报名时同意「知识产权声明书」,声明设计作品未侵犯他人之知识产权。

21. 参赛者数据将提供北市府做为推广及辅导设计产业使用。


(四) 关于得奖者

1.得奖名单以评审委员最后决定为最终决定,执行单位将于评审后 15 日内通知各获奖者。

2.各奖项得经决选评审会议视参赛作品水平议定「从缺」或「调整」,亦得由决选评审会议决议更动奖   励与奖项名称。

3.得奖者之奖金或奖品金额在新台币 20,000 元(含)以上者,皆须依中华民国税法规定扣所得税(外国国籍者扣 20%,中华民国国籍者扣 10%)。并缴交千分之四的印花税。台北市政府将于得奖名单公告后 2-3 个月办理奖金汇款作业。

4.主办单位将处理相关外汇作业,得奖者须提供正确之帐户信息,以利所有的奖金款项能顺利汇出。

5.竞赛奖金不包含取得设计师的作品知识产权。

6.所有得奖者将公布于专属网站上,以提供厂商进行设计合作案之相关洽询。

7.主办单位将不会对得奖作品进行再制的行为。

8.主办单位将不负责得奖作品的商业开发规划,故不提供任何开发费用。

9.获台北市长奖、各类别获金、银、铜奖、社会设计奖、应用精进奖、通用设计奖之得奖者若为非主办国之参赛者或团体,由主办单位邀请并提供参赛者或团体代表 1 人出席颁奖典礼之机票、食宿及接待费;各类别依金、银、铜奖顺序邀约,总计至多 6 名。

10. 主办单位保留对参赛作品进行宣传的权利,且不涉及商业用途下,于得奖名单公告一年内,可应用作各种宣传、巡回展览、出版或委托出版,本(2019)年度预计举办一场公开展览,发行一本成果专刊与其他平面与电子媒体宣传计划,不另支付费用。

(五) 凡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将另通知提供档案及相关数据作为展出、编录专辑使用,另配合国际竞赛认证规格,依其规定提供必要档案数据及实品。


(六) 主办单位仅针对得奖作品进行宣传活动,任何未入围作品,将不会被使用或是公开。


(七) 资格取消

1.报名缴交作品裱板档案不得标示创作者姓名、公司名称或其他影响评选公正性之代号,违者取消入围资格。

2.入围或得奖作品经人检举或告发为 2017 年6月30日之前创作完成之作品,且有具体事证者,执行单位得取消其入围及得奖资格并追回已颁发之奖金、奖品、奖座及奖状。

3.未能于决选缴件截止日前完成决选模型、光盘和电子文件缴件者,视同放弃进入决选资格。

4.入围或得奖作品经人检举或告发为非自行创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体事证者,执行单位得取消其入围及得奖资格并追回已颁发之奖金、奖品、奖座及奖状。

5.入围或得奖作品经人检举涉及抄袭或违反著作权等相关法令,经法院判决确定者,或经决选评审审

议有明显事实者,执行单位得取消其入围及获奖资格并追回已颁发之奖金、奖品、奖座及奖状。

6.评审委员之个人、亲友及所属公司之设计作品不得参与设计竞赛。且不得直接或间接提供参赛者任何协助与咨询。

7.参赛者之个人、亲友、及所属公司直接或间接参与评审过程,并提供参赛者任何协助或咨询者,将自动取消参赛资格。

(八) 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执行单位得随时修正,并公布于官网。


十一、 联络方式

财团法人中国生产力中心「2019 台北设计奖工作小组」联络人:吴小姐/吴先生

电话:+886-2-2698-2989 分机 3064/2642

电子信箱:taipeidesignaward@gmail.com / 3064@cpc.org.tw / 2642@cpc.org.tw

传真:+886-2-2698-9335

地址:新北市221汐止区新台五路一段79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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