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原创征集,海南省人民医院院徽设计征集大赛

2020-01-14  5277 分类:设计资讯

创意原创征集,海南省人民医院院徽设计征集大赛    

为充分展示海南省人民医院精神文化,打造医院文化品牌,增强职工凝聚力和向心力,扩大医院影响力,助推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海南省人民医院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南省人民医院院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南省人民医院.jpg

一、征集目的

着重突出海南省人民医院奋进新时代,奋斗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主题,展现海南省人民医院以医疗工作为中心的文化内涵,注重其规范性、可观性、艺术性、唯一性等特点,给社会公众以清新高雅的视觉感受,符合如下设计理念要素:

(一)建立百年老院传播印象

海南省人民医院前身为美国基督教会创建的海口福音医院。1950年5月,海南岛解放后人民政府将其并入成立海南人民医院。1984年10月成立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后易名为广东省海南行政区人民医院。1988年海南建省后升格为海南省人民医院,成为全国最年轻的省级人民医院。2018年9月,划为海南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在保留现有名称的基础上加挂“海南医学院附属海南医院”牌子。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全省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首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和省属公立医院。

(二)创作出“三大中心”国际化发展形象

海南省人民医院致力于建设海南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培养中心,实现医学博士自主培养;致力于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服务“健康海南”战略;致力于构建海南国际医疗中心,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

(三)凸出医院在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中卫生与健康工作的中心地位与主导作用

凸出体现海南的区域和地理优势及特点,凸出体现海南省人民医院在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中为卫生与健康提供服务的中心地位与主导作用,激励医院职工在新时代海南卫生与健康建设中率先垂范的创新热忱,使海南省人民医院成为展示海南省优质卫生与健康服务的靓丽名片。


二、征集范围

(一)向全社会公开邀请徽章标识专业创作公司(团队或专业工作者)、其他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作品应征,但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备应征资格。

(二)应征人须上传《海南省人民医院院徽征集报名表》、《海南省人民医院院徽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应征人如未能如实填写或签署上述报名表或确认书或承诺书,海南省人民医院有权拒绝接受相关应征方案的提交。


三、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征集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截止时间2020年2月29日

(二)投稿方式:

发电子邮件至:xcb2610@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字格式为:海南省人民医院院徽投稿+单位(个人)姓名。(电子邮件已发送日期为准,过期无效)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19号行政办公楼105室;邮编:570311;投稿请在信封左下角著名“海南省人民医院院徽投稿”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642610


四、院徽设计基本元素及应征要求

(一)    展现海南省人民医院百年老院历史底蕴、海南地域文化特征以及国际化定位。

(二)    院徽设计要区分出内圈和外圈。

(三)    院徽设计要简单明了,色彩鲜明,易懂易记;形式新颖、独特;内涵精准、具有象征意义。

(四)    包含“海南省人民医院”和/或英文“HAINAN GENERAL HOSPITAL”字样,特点鲜

(五)    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六)    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性设计,并且无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已在为第三方服务的设计作品不得参赛。

(七)    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八)    应征人须遵守本征集要求的基本规定和相关法律条款,自觉接受海南省人民医院指导,并就征集活动的进行和后续过程签署相关协议。

(九)    应征人应当按照本征集要求以及今后的实际需要,向医院提交资质证明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十)    院徽设计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设计图,并将其编排在同一文件。

(十一) 提交作品格式为jpg,尺寸为A3纸张大小,分辨率300dpi。如果作品成功入选,应征者需提供ai格式文件。

(十二) 院徽设计应有设计说明(字数不限),主要阐述院徽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思路、形式与含义,要求与院徽同时递交。电子设计稿、手绘稿均可(若手绘稿入围,要求提供应征者提供电子设计版,否则不予入围)。

(十三) 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应在院徽设计稿件中出现。

(十四) 应征人应在应征方案成为候选方案或中选方案并接到医院通知后的15日内,签署双方合作协议。如应征人未能在此期限内签署协议,视为放弃合作机会,但医院有权使用应征人已提交的应征方案进行下一步工作。

(十五) 医院有权组织、评审海南省人民医院院徽设计方案而无偿使用应征人提交的应征方案以及应征人在征集活动中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医院有权对该方案、信息、资料进行改进、加工和再创作,但不会向除医院已指定的创意团队和制作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透露该方案。

(十六) 应征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评选与奖励

(一)    作品征集。院徽征集作品不设上限,选取5件入围作品,确定1件采用作品。

(二)    评选流程。组织专业人士与发动网络投票,评选出入围作品及采用作品并在海南省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和海南省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三)    奖励办法。院徽入围奖作品5件,每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采用奖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50,000元(不发放入围奖金)。获奖者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纳税。对在本次征集活动中荣获入围奖及采用奖的单位及个人,海南省人民医院将颁发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    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二)    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医院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海南省人民医院院徽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海南省人民医院所有,且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四)    海南省人民医院对本次征集活动的规则和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海南省人民医院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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